為了更好地鼓勵引導“企業上云”,今年10月,省經信委印發《關于組織申報浙江省第一批上云標桿企業的通知》和《浙江省企業上云水平評估標準(試行)》,組織開展了首批上云標桿企業評審工作。經過市經信委推薦和專家評審,我司被認定為省首批上云標桿企業。
此次評選上云標桿企業有以下幾個基本條件: 1、申報企業須注冊在浙江省境內,對為其提供云計算產品和服務的云服務商不作注冊地限制。2、有較好的企業信息化建設基礎,2017年10月底前,已在企業生產、經營、管理中開展基礎設施類、管理類或業務類上云應用,應用的云計算產品、服務或解決方案,技術先進實用,在行業內具有明顯的示范效應。3、已達到較深的云應用程度,并已形成企業上云用云的成功案例,案例具有行業示范引領作用,具備可復制推廣價值。4、已形成較好的云應用效益,上云用云對企業提升信息化建設與應用水平,提升生產、經營、管理效益,提升“互聯網+”業務能力,帶動企業轉型升級等方面具有明顯促進作用,并已產生實際應用價值。
評選內容契合中國制造2025的戰略布局,具備高規格、高標準等特點。公司此次被評為省首批上云標桿企業,是政府對企業發展方向和成績的充分肯定。我們將繼續總結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,充分發揮標桿企業的示范引領作用,帶動廣大企業上云用云。